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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万买的别墅漏水 业主状告东部华侨城
  [来源:深圳商报][发布时间:2012年7月13日][文章点击数:5117]  

3000万买的别墅漏水 业主状告东部华侨城

来源:深圳商报

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麓别墅群是深圳著名的豪宅,2009年开盘时就已经售出每平方米8.8万元的天价。昨日,天麓别墅又为媒体所关注。张小姐(化名)买了天麓别墅的样板房后,却发现华丽的房子竟不能遮风挡雨!最终,她把开发商东部华侨城告上法庭。

花了3000多万元买的天麓别墅样板房,却因为房屋漏水、全面整改等问题无法入住,整整两年来,业主张小姐为了这栋当初非买不可的心爱别墅吃尽了苦头,到头来房子没住成,还打起了官司。昨天,盐田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房地产纠纷案。

业主张小姐要求天麓别墅的开发商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)按照违约责任进行赔付,根据每日赔偿万分之四的约定,该案违约金高达近千万元。对此,东部华侨城在否认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同时还认为,张小姐已经收楼,现在属于房屋保修阶段,不能算违约。

根据张小姐的描述,签完购房合同后,她就三天两头去房子看一看,最早发现问题是在2009年10月,她发现房子顶楼楼梯及地下室所有房间都被封住,2010年初拆封堵物时,屋内没有任何保护,漂亮的装修不能恢复原貌。而到了2010年2月,她又陆续发现了更多更严重的问题:房内的电梯不平,与地面相差10厘米;由于房屋很多重要部位未做防水,雨后屋内多处漏水,导致大厅、楼梯地板泡水、起拱、鼓包、发霉,直到此案起诉期间,该房屋内的卧室、地下室、阳台等处又先后出现了漏水浸泡等问题,导致地板变形地毯发霉……

根据合同约定,东部华侨城逾期交付超过90日,原告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,合同继续履行,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,被告按日向原告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”。按照该标准计算,张小姐可向东部华侨城索赔违约金900多万元。

昨日的法庭上,东部华侨城否认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同时还认为,张小姐已经收楼,现在属于房屋保修阶段,不能算违约。

昨日对别墅的质量问题并未详细阐述,而将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何时收楼这一问题上。张小姐出示的证据显示,原来双方合同约定收楼时间是在2010年5月,但是按照华侨城的一份文件,该楼房的竣工是在2010年9月14日,所以可以证明该别墅是延期交付的。

对此,东部华侨城方的代理律师辩称,该竣工文件的时间写错了,应该是2009年9月14日,属于笔误。这种说法遭到了原告方的嘲笑。

昨天的法庭并未主持调解,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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