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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10万m2以上小区须建成绿色建筑
  [来源:深圳新黑豹][发布时间:2013年11月20日][文章点击数:4559]  

福建:10万m2以上小区须建成绿色建筑

   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《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,提出到2015年底,福建省将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,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。到2020年,福建省40%的新建建筑都将是绿色建筑。
    根据方案,从2014年起,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、大型公共建筑(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)、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、福州、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同时推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,编制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指南和推广图集,免费提供技术服务。推广适宜节能技术,建成一批绿色村镇住宅优秀小区。各地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管理,合理引导建设绿色农房。
    方案要求,全省机关办公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应根据能耗统计情况,开展节能诊断,制定节能改造计划,结合装修、环境整治和抗震加固,改造不节能的空调、照明、热水等用能系统。支持医院病房、宾馆、集体宿舍和农村住宅优先采用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;支持示范市(县)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,普及太阳能热利用。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,鼓励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空调系统、照明和生活热水供应。此外,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,设区市城区、县(市)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。加强建材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,引导规范市场消费,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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