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: 商标异议建议函 | 时间: 2014-04-16 15:00:16 | 提问者: 北京英杰 | [问] 深圳市新黑豹建材有限公司:
您好!我公司在近期的商标监测中,发现一公司在申请注册“黑豹天马”商标(详情参见附件),已经过商标局形式审查并进入公告期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司认为该行为势必会影响贵司商标方面的相关权益。由于对方商标与贵司的“黑豹”商标,在图形名称上属于相似商标,在产品方面具有一定关联性,对方商标和己方商标在外观上无法直接区分,有搭顺风车嫌疑。经了解, 贵司的“黑豹”商标在相关行业内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消费者很可能会基于对贵司社会服务的高度信任,进而选择与贵司毫无关联的服务,致使知名商标权利人受到损害!(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免费咨询01056128410) | |
| | | | | 客服 回复 | | 您好,感谢您对我们“黑豹”的关注,我们会汇报相关领导,如有需要会再联系您的! 回复时间: 2014-04-30 15:32:18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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