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道漏水每月水费千余元 水务公司:由用户维修
3月27日,市民沈先生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,他位于前进西路的店铺水管漏水,每月产生水费千余元,但水务公司一直不修理,还将水表拆了。对此,市水务公司办公室回复:漏水管道位于表后,属于用户所有,用户拖欠几个月水费,按照规定可以拆除水表,等付清水费后可以再装。 沈先生在前进西路开了一家卤菜店,所租店面在九江仪表厂宿舍区边。据其介绍,店面是该厂的,以前自来水由厂里供应,改造后改为水务公司供水。但改造后的水管只有表前一段,进入用户房内的还是以前工厂的老管。这回,老管漏水,每月产生的水费都有千余元,让他难以承受。沈先生说,管道漏水后,他向十里供水所报修,但对方检查后不肯修理,理由是这是老管道,不是水务公司装的新管。他不理解,既然当初进行一户一表改造,为何不将新管通入屋内,因为缴纳的改造用款应是都包含在内的。由于拖欠水费,他门面的水表还被拆除了,令他难以用水。沈先生说,不论改造时是怎样说的,现在出现了问题也不能由他来承担。 对此,市水务公司办公室表示,沈先生的门面水表被拆除,主要是拖欠水费,根据供水条例的规定,拖欠水费两个月以前上的,公司有权拆除水表。工作人员说,门面用水属于商业用水,在管道漏水的情况下,产生的水费确实很大,沈先生的水费一月有千余元,且半年时间没缴纳水费,当时发现漏水,供水所就告知了对方,并提醒他及时缴费。 至于改造问题,工作人员说,当初,仪表厂居委会只委托公司对住户家的水网改造,也仅仅交纳了住户改造的钱,靠街的门面并没有委托,所以门面用户的入户水管还是工厂以前的老管道。根据条例规定,自来水管以水表为界点,表前的管道为水务公司所有,负责管理维护,而表后入户的部分属用户所有,由其负责管理,而居民所说的漏水点位于表后入户段,所以用户应当自己维修。 |